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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娱乐网关于开展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6-12-1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和美丽澄迈作出积极贡献。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工作成果情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部门把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内容之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以提升我县林区森林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并重,切实解决林区存在的生态问题, 进一步发挥林业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排头兵和主力军的作用。县委书记杨思涛、县长吉兆民亲自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包括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在内的6大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常委、金马物流管委会工委书记娄和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县林业、水务、环保、海洋、财政等相关部门和镇,研究部署林区生态修复湿地保护工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论、县林业局局长何宗华等职能部门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检查和督促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工作。

    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县结合实际,由县政府印发了《澄迈县重点保护区林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保护措施等。根据《方案》要求,用三年时间,从根本上完善我县2 个红树林生态公园(澄迈县大丰红树林生态公园和澄迈县桥头道僚红树林生态公园)及7个重点林区(加笼坪、九乐山、南亮、林田、长湾岭、罗奕、昆仑崩岭)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保护管理等基础设施;继续加强2个红树林生态公园、加笼坪等7个重点公益林管护内资源的保护力度,全面推动我县红树林湿地、南渡江澄迈段两岸、老城、桥头等沿海防护林带的修复工作;建立健全重点保护区、林区监测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全县公益林保护,维护我县生态安全。

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1、对森林、湿地等区域内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的查处情况。今年以来,我县林业、森林公安、检察院等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于今年3月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利用一年时间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据统计,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6次,投入执法人员198人次;清理排查非法占用林地26宗,面积208.4亩,已整改26宗,恢复森林植被208.4亩,行政罚款45399元;张贴《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的通告》1300份。

 2、绿化宝岛、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湿地资源恢复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绿化宝岛造林绿化完成情况。根据《方案》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县要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0000亩,其中2016年完成6000亩,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4%左右。在造林绿化过程中,通过无偿提供种苗、发放造林补贴等多种优惠方式鼓励和发动林农群众种植沉香、花梨等乡土珍贵树种,发挥经济、生态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全力打造"中国沉香之乡"。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造林绿化面积6200亩,占省下达6000亩任务的103%;投资3000万元的西线高铁澄迈段绿化美化工程已顺利完成,绿化美化面积750亩,总里程35公里,主要种植具有澄迈特色的沉香、福橙、咖啡、槟榔等经济林和三角梅、木棉、紫荆等花草乔木,打造一条集热带风光、生态防护、经济效益三位一体的多功能绿色走,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标;投入1350万元完成龙头村等21个"绿化宝岛"村庄绿化;无偿提供60万株沉香、花梨等苗木给群众植树造林。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制定了《澄迈县重要交通干线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计划投入1438万元对澄迈县境内的G225(途径福山镇、金江镇和老城镇)、G224(途径永发镇)、S202(途径文儒镇)、S303(途径加乐镇、金江镇和文儒镇)、S21(途径瑞溪镇、文儒镇和永发镇)等五条重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绿化美化,面积806亩,主要绿化树种为马占相思、凤凰木、三角梅、黄槐、木棉等。

2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和湿地资源恢复情况。我县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要求,从2005年开始实行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将全县包括3914亩红树林及湿地在内的254420亩林木列入公益林保护范围,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3419亩(天然林、红树林),主要分布在2 个红树林生态公园(澄迈县大丰红树林生态公园和澄迈县桥头道僚红树林生态公园)及7个重点林区(加笼坪、九乐山、南亮、林田、长湾岭、罗奕、昆仑崩岭);省级公益林201001亩,主要分布在全县各个镇和沿海地区。中央和省级财政按每亩每年23元标准(2016年度)拨付管护经费专门用于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为了加强对红树林生态公园和公益林的管理,我县林业部门专门成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定期深入各镇、林区进行检查监督;制定了《护林员管理制度》、《护林员职责和权利》、《奖励和惩罚》、《公益林管护站站长工作责任追究》等多项规章制度,明确了管理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规范了护林员的管护行为,使全县重点公益林管理走上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由县林业局与117名专职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任务、面积和责任,实行聘用制,一年一签,年终成立公益林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个护林员和管护责任区进行绩效考核。对管护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管护效果较差的按规定予以解聘。,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县政府和县纪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林业系统"吃空饷"清理专项行动,逐个对在编在岗人员和护林员进行全面核查,对在工作中失职和空岗的3名护林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工作不称职的3名站长给予免职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在学习白沙、五指山等兄弟市县做法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和健全了《澄迈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有效杜绝"吃空饷"等现象,树立澄迈林业干部队伍和护林员良好文明形象。同时,我局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破破坏公益林资源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全县公益林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营造了良好生态环境,发挥了极大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使公益林资源得到较好保护。,今年3月份,中兴镇横滩村委会一块面积3亩公益林被不法分子滥伐。案发后,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依法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在县海洋、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聘请具有资质的公司对面积1.5平方公里的花场湾沿岸红树林县级红树林生态公园进行了初步规划调查和落界定桩在稳定全县3914亩红树林及湿地资源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争取扩大红树林及湿地面积;制定了《澄迈县南渡江两岸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对老城、桥头等沿海地区海防林断带、残次林以及南渡江澄迈段受破坏地段进行补植补造,恢复生态,目前已完成补植补造面积420亩,主要种植木麻黄、海樘、竹子等水源林。下一步,将按照"人员、经费、机构、界线"四到位要求完善和健全花场湾沿岸红树林县级红树林生态公园管理机制。

3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我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持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县长为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为副总指挥长的全县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制定了《澄迈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科学有序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设立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也相应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成立了1支30名县级专业森林消防扑火队,15支700人镇(场)级半专业森林消防扑火队,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营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万元作为县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确保县防火办正常运转,全县累计先后投入350万元用于购买消防运兵车、洒水车、风力扑火机、打火把、安全帽等必需的防火设备(器材)1350件,确保资金、人员、经费、设备到位。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辆35辆次、散发宣传单9.8万份、悬挂宣传横额278条、广播电视22次。同时,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度和安排部署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由于措施得力,监管到位,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发生森林火警4宗,过火面积2.33公顷、受害面积0.44公顷,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均比同期有所下降,火灾受害率远远低于省下达的0.3‰,没有发生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了森林资源的损失。

4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完成情况。为了科学合理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我县先后印发了《澄迈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澄迈县椰心叶甲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澄迈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预案》等。据统计,通过开展全县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发现了叶榕蓟马、粉蚧、盆架子姬小蜂、椰心叶甲、椰子织蛾、薇甘菊、槟榔黄化病、广州小斑螟等病虫害并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要求有关业主(单位)进行防治;配备14名专职测报员负责测报和监测林业有害生物虫害疫情;投入40万元防治薇甘菊1333亩投放752万头姬小蜂防治椰心叶甲,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远远低于省下达的成灾率受理调运检疫申请820宗,检疫林木46630立方米、半成品915立方米、苗木75600株;同时,组织检疫执法人员对10家苗圃基地5.6万株苗木和16家木材加工厂2548立方米原木进行产地调查登记和检疫,及时消除虫害,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5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情况。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办法》、《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以及根据省林业厅琼林办[2016]77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制定了《bet365娱乐网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种植、养殖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经营加工木材在保护区公益林区内采石(矿)采沙在农贸市场、饭店、冷库等经营场所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在高火险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破坏古树名木、盗运风景树等七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林业案件,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截止目前,全县共依法查处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 57宗,其中立刑事案件29(盗伐林木6宗、滥伐林木7宗、破坏生产经营案1宗、盗窃案6宗、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3宗、非法占用林地6宗),破案20,刑事拘留19人;林业行政案件28宗,其中非法收购野生动物2宗、非法出售重点保护动物1宗、非法收购重点保护动物2宗,货证不符运输林木8宗、无证运输木材11宗、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1宗,失火案1宗、擅自野外用火2宗。通过严格执法、强化管理,偷砍盗伐林木、乱挖滥伐母生树、沉香、风景树等乡土珍贵树种、非法侵占林地等各种违法行为和歪风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维护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3、建立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长效保障机制情况。为了切实加强对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澄迈县重点保护区、林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金马物流管委会工委书记娄和文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华君、县林业局局长何宗华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孝义、县环保局局长王哲能、县水务局局长符进、县财政局局长李道强及各镇镇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了《澄迈县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损害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责任追究等,严肃了工作纪律;县林业、森林公安、检察院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体系,定期召开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林地保护管理动态,安排部署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打造绿色美丽澄迈;县政府审议通过了《澄迈县200米范围内沿海防护林林木林地建设和保护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海防林林地和林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随着"绿化宝岛"大行动不断深入推进,森林面积和覆盖率不断提高,成片大面积造林越来越少,造林用地难于落实;二是由于个别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偷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时有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压力较大;三是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巩固生态保护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是我们此以重点保护区、林区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变差为标准,建立生态评估机制, 强化各保护区、林区科学监测能力,采取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对重点保护区、林区进行实时监测,对涉及开发企业在区内的开发情况及相关人为活动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对于超过生态环境承受范围的开发或人为行为,必须马上责令停止,直到生态环境恢复;二是启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要求盲目决策或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及个人,严格追究其责任三是继续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继续采取无偿提供苗木、发放造林补贴等优惠政策和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橡胶、甘蔗、残次低效林(桉树、马占相思)等地改种沉香、槟榔、花梨、山油茶、辣木等综合效益较高的林木提高林农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开展重要交通干线绿化美化工程,建设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绿色通道,营造亮丽景观;四是始终保持打击涉林犯罪分子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维护生态安全,营造依法、文明、有序的林业发展环境;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等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提高和巩固森林资源发展成果;六是建议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包括政策、资金、技术等,全面加快林业生态建设,为海南国际旅游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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